根据《中原科技城产业引导基金管理办法》、《郑州中原科技城科技创新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(有限合伙)母基金投资申报指南及遴选办法》等相关规定,我司近日对管理的郑州中原科技城科技创新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(有限合伙)(简称“中原科创母基金”)拟参股的子基金组织了尽职调查并召开了投资决策委员会会议,现将通过投资决策委员会决策的基金名单予以公布(见附件)。
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布的名单持有异议,请在公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(“公示期限”)以书面形式(请注明通讯地址和联系方式)向我司反映。单位提出异议的,应在异议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;个人提出异议的,应在异议材料上签署本人真实姓名。为保证异议处理客观、公平、公正、及时,凡匿名或超过公示期限提出异议的,我司将不予受理。
投诉联系人:张先生
投诉联系电话:0755-26164861
投诉联络邮箱:zykcmjj@tsfof.com
地址:深圳市福田区深圳国际创新中心B座二十七层
深圳市天使投资引导基金管理有限公司
2024年11月28日
附件:
中原科创母基金拟参股子基金名单
序号 |
基金名称 |
管理机构 |
基金规模(亿元) |
中原科创母基金出资(亿元)上限 |
出资比例上限 |
1 |
力合致同中原科创基金(有限合伙)(拟) |
力合中科私募股权基金管理(深圳)有限公司 |
1.5 |
0.75 |
50% |
2 |
郑州市邦勤达睿天使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(有限合伙) |
深圳前海邦勤投资有限公司 |
1.6465 |
0.82 |
50% |
合计 |
3.1465 |
1.57 |
|
特别说明:本公示系依据《中原科技城产业引导基金管理办法》、《郑州中原科技城科技创新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(有限合伙)母基金投资申报指南及遴选办法》等规定就上述子基金方案所进行的公示,不代表中原科创母基金做出任何出资承诺,中原科创母基金的出资义务以最终签署的合伙协议/公司章程等有效出资文件为准。
根据《中原科技城产业引导基金管理办法》、《郑州中原科技城科技创新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(有限合伙)母基金投资申报指南及遴选办法》等相关规定,我司近日对管理的郑州中原科技城科技创新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(有限合伙)(简称“中原科创母基金”)拟参股的子基金组织了尽职调查并召开了投资决策委员会会议,现将通过投资决策委员会决策的基金名单予以公布(见附件)。
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布的名单持有异议,请在公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(“公示期限”)以书面形式(请注明通讯地址和联系方式)向我司反映。单位提出异议的,应在异议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;个人提出异议的,应在异议材料上签署本人真实姓名。为保证异议处理客观、公平、公正、及时,凡匿名或超过公示期限提出异议的,我司将不予受理。
投诉联系人:张先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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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4年11月28日
附件:
中原科创母基金拟参股子基金名单
序号 |
基金名称 |
管理机构 |
基金规模(亿元) |
中原科创母基金出资(亿元)上限 |
出资比例上限 |
1 |
力合致同中原科创基金(有限合伙)(拟) |
力合中科私募股权基金管理(深圳)有限公司 |
1.5 |
0.75 |
50% |
2 |
郑州市邦勤达睿天使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(有限合伙) |
深圳前海邦勤投资有限公司 |
1.6465 |
0.82 |
50% |
合计 |
3.1465 |
1.57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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特别说明:本公示系依据《中原科技城产业引导基金管理办法》、《郑州中原科技城科技创新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(有限合伙)母基金投资申报指南及遴选办法》等规定就上述子基金方案所进行的公示,不代表中原科创母基金做出任何出资承诺,中原科创母基金的出资义务以最终签署的合伙协议/公司章程等有效出资文件为准。